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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;
3、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;
4、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、**协助、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;
5、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;公司的程序要求和规定1、或者,《公**》*177条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或者提供,因为公司,意味着公司可以承担责任的资本的减少,意味着公司的偿债能力的减少,为**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债务人应当先清偿或者提供足够的。

2、减资的工商登记变更,《公**》*179条规定,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,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公告期满,对债权人进行妥善安置后,公司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减资登记,减资登记时需要提供申请书,登报公告的资料以及债权处理的情况说明。

3、律师提醒,自从注册资本登记改为认缴制以来,很多股东认为不用,为显示公司实力,把注册资本登记的虚大虚高,为零,但如果日后经营不善,债务很多,股东要以认缴资本对债务承担责任,到那时再想减资却不容易!如果发生破产等还会导致认缴期限加速到期,股东须在认缴资本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,到时候会不会对自己当初注册资本时虚夸海口后悔不已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