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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原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补办, 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应提交的材料
一、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登记申请书》;
二、 《*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企业加盖公章或投资人签字)及*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;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;
三、全体股东(投资人)签名的补领执照申请报告;
四、声明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;
五、去原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补办, 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应提交的材料

一、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登记申请书》;
二、
(6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xxxx。
(7)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。
注:依照《公**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。
2、住所变更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