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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遗失环节:
《*挂失表》一份。
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对证件遗失纳税人发放《*挂失表》一份,审核纳税人填写信息是否准确,符合填列要求,审核无误后,在“主管*机关”栏签属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。

遗失报告确认环节:
(1)《*挂失表》一份;
(2)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(原件、复印件)各一份;
(3)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、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一份;
以上资料加盖纳税人、代码章;
注:提供复印件的,需要注明“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”的字样。

到当地地市级以上的报纸刊登*登记证正本/副本遗失的声明,遗失声明需要填写的内容:纳税人的名称、*登记证件名称、*登记证件号码、*登记证件有效期、发证机关名称.有些地方可能有特别*的报纸,具体可以咨询当务局.预计时间:3天
